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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20 10:50:00
我坚决拥护国家宪法和法律,遵守命令和条例,以警察公务为先,自我要求遵循此法则,不加入团体和组织,无所局限,无所畏惧,无所憎恨,只从良心,不偏不倚,公平公正的执行好警察职责,特此宣誓。
警察是为了人民安心安全安定而存在的。
警察是纪律部门,违反纪律也要受到处罚。
警察要对得起公民的纳税金。
警察不能总在事件发生后才行动。
警察在执行公务前首先要出示自己的证件,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和常识;如果不佩戴证件执法,造成后果会有损警察威信。
这个城市夜晚的每一盏灯光都是一个家庭,一份幸福,我们警察要做的,就是舍命守护他们的幸福;他们值得我们为之牺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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